急性心力衰竭(AHF)是一种临床综合征,通常由心脏功能异常引起。它会导致心肌收缩力显著下降,心脏负荷加重,进而造成急性心排血量急剧减少,肺循环压力急剧上升,周围循环阻力增大。这些变化将导致肺循环过度充血,出现急性肺淤血、肺水肿,以及组织器官灌注不足引发的心源性休克。
急性心力衰竭的分型根据是否存在淤血(分为“湿”和“干”)和外周组织低灌注情况(分为“暖”和“冷”),急性心衰可被细分为四种类型:“干暖”“干冷”“湿暖”和“湿冷”。其中,“湿暖”型是临床上最为常见的类型。
急性心力衰竭的诊疗流程与治疗策略急性心力衰竭(AHF)是一种临床紧急情况,其治疗原则和目标至关重要。治疗原则包括迅速确诊并展开治疗,以减轻心脏负荷、改善心脏功能、去除诱因并治疗原发病因为核心。治疗目标则是稳定患者血流动力学状态,纠正低氧血症,维护脏器灌注和功能,同时纠正急性心衰的病因和诱因,预防血栓栓塞,并改善症状以避免复发。
在急性心力衰竭的治疗中,常用药物包括利尿剂和血管扩张药。利尿剂主要用于有液体潴留证据的急性心衰患者,其应用剂量根据患者情况而定。同时,需密切监测患者症状、尿量、肾功能和电解质变化,根据临床状态调整剂量和疗程。对于常规利尿剂治疗效果不佳或伴有低钠血症的患者,可考虑加用托伐普坦。当利尿剂反应不佳或抵抗时,伴容量负荷过重的患者可考虑超滤治疗或其他肾脏替代治疗。此外,血管扩张药也是急性心力衰竭治疗中的重要药物之一。急性心力衰竭治疗中,血管扩张药的应用指征主要依据患者的收缩压情况。对于收缩压稳定且适宜应用此类药物的患者,血管扩张药可发挥重要作用。然而,需要注意,若患者的收缩压低于90mmHg,则应禁忌使用血管扩张药。同时,对于存在明显二尖瓣或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也应谨慎使用,以免引发不良后果。在应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的血压变化,并根据血压情况及时调整合适的维持剂量,以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此外,正性肌力药也是急性心力衰竭治疗中的一类重要药物。其作用在于增强心肌收缩力,从而改善心脏功能。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正性肌力药的应用也可能带来一些副作用,如心律失常等。因此,在使用时必须严格掌握适应证,并遵循医嘱进行合理用药。急性心力衰竭治疗中,除了血管扩张药外,还有正性肌力药的应用。正性肌力药如强心苷类药物,能增强心肌收缩力,从而改善心脏功能。然而,这类药物也可能引发心动过速、心律失常等副作用,因此在使用时必须谨慎。此外,血管收缩药也是急性心力衰竭治疗中的一类重要药物,它们能显著缩窄外周动脉,适用于已应用正性肌力药后仍出现心原性休克或明显低血压状态的患者。但这类药物也可能导致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等不良反应,因此用药过程中需密切监测。另外,洋地黄类药物也是一种重要的急性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主要适用于房颤伴快速心室率的急性心衰患者。在使用时需注意剂量控制,并避免在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