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每个人都可能发生心律失常。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生心律失常的机会更多。心脏出现的各种心律失常,其性质并不一样,有些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并不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而有些则属于病理情况,需要针对引起心律失常的原发病进行治疗,或对心律失常本身进行治疗。对于一些严重而危及生命的情况,还需尽早采取措施积极救治。
心律失常的症状是多种多样的,是否需要治疗,还得看自觉症状的轻重。有的人早搏时感觉心悸、心前区不适,但没有晕厥、黑矇等严重症状,应首先考虑药物以外的方法调整,比如尽量保持生活规律,避免劳累和情绪激动,戒烟、戒酒等。较严重的心律失常,如出现黑蒙、晕厥等症状,要考虑心率缓慢或室性心动过速等严重的情况,医院进行诊治。
心律失常是否“非治不可”?
经检查发现有心律失常,
是不是都需要治疗呢?
答案是否定的。
心率
失常
正常情况下,心脏按每分钟60~次的频率跳动。运动后或休息时(包括睡眠),心跳次数会有所增减。所谓心律失常,是指心脏兴奋起源异常或传导路径发生问题导致的心跳不规则。心律失常是心血管系统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其临床表现根据心脏跳动的频率、规律的不同而不同,如阵发性心动过速,患者多有心悸、气促、心前区不适、头晕、出汗及恶心等表现。
治疗心律失常的目的无外乎有两个:一是避免因严重心律失常危及患者生命安全(如心室颤动导致猝死),二是缓解心律失常引起的不适症状。
通常,根据心律失常的严重程度、心脏结构和功能正常与否,以及心律失常是否引起不适症状等因素,可将心律失常分成三类:一类是无需治疗的,一类是需要适当治疗的,还有一类是非治不可的。
若患者无心律失常所致的不适症状,且经医生判断该心律失常不会导致其发生危险,则无需治疗。对这部分患者而言,治疗的意义不大,药物本身带来的副作用可能远大于其带来的益处。在临床上,这部分患者占大多数。
若医生评估后认为,该心律失常会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即使患者自身没有任何感觉,也必须治疗。
介于两者之间的临床情况,如心律失常不严重(如房早、室早、窦缓等),但患者有不适症状,则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适当治疗,以缓解症状。
文字来源于:家庭医生在线
编辑:周卉苹责任编辑:祁惠邮箱:njyeah.net联系()“南京卫生”可为您提供在线预约挂号、专家在线咨询、医检报告查询、戒烟控烟等服务。点击大拇指为我们点赞哦!
赞赏